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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开展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10-26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川人协发〔2021〕13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和市场管理作用,推动四川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组织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等级评定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请各市(州)人社局做好当地的宣传工作,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评级,并协助做好当地参评机构的实地考察工作。

二、评定标准及办法

等级评定依据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的《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附件2)进行。

三、参评要求

1.凡在四川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正式营运3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等级评定。服务机构如设有分支机构,可合并资源申报等级评定;2020年度已经评定1A-4A等级的机构,可以申报更高等级的评定。

2.各参评机构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中的《评分表》自评打分,依据自评分值和“必备条件”,确定申报评定等级。

3.各参评机构,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填写《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 

(2)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照和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员工名册及其与工作岗位相关的执业(职业、职称)有效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办公场地如系自有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系租赁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报告》,如实阐述机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办公条件与服务环境等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领域、服务客户、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业信誉等服务情况,以及社会公益、获得的表彰荣誉、在同行中的地位影响、经营特色、管理经验等情况;  

(6)机构内部治理及投诉处理、安全、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复印件;

(7)机构网站首页及其功能模块截图;

(8)机构及其法人代表、领导班子、员工获奖(荣誉)证书复(影)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协会,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份。

四、相关事项

1.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学习《标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标,自我完善、改进提高,把机构等级评定作为企业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的过程。

2.参评机构在申报、接受现场考评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参与现场考评、综合评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泄露参评机构的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参评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等级评定工作联系人:张晓莉86144550,15982234802,

申报材料寄:610015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张晓莉收。

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1164145369@qq.com邮箱。

附件: 1.《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2.《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