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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启动“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来源:泸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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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打造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全面提升人才发展竞争力,推动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吸引创新人才在泸就业创业置业。近日,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组织实施聚集创新人才“六大工程”共30条措施,重点引进“四高一新”即高级科研人才、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实用技能人才、新经济人才等各类创新人才。

——就业岗位增量提质工程

提供有效就业岗位

坚持“以岗留人”,对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新增有效就业岗位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鼓励企业为就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增有效就业岗位,给予25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方案》中创新提出有效就业岗位,指我市各企业新增的能为就业者持续提供1年以上就业机会、月平均工资达3500元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生活环境良好、劳动关系和谐并具有稳定晋升渠道条件的就业岗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凝聚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合力,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打造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携带有效就业岗位在我市创新创业,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下,经认定给予企业高管团队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支持和补助。

对首次成长为“四上企业”且做出经济发展贡献的,经认定给予企业高管团队最高300万元人才发展奖励。

——就业创业环境提优工程

打造“新经济新业态集聚发展区”

大力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各区、园区打造“新经济新业态集聚发展区”,支持创新人才携带网红、直播带货、电子竞技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优先入驻,根据创业成效,最高给予项目3年内免除房租费用。

培育发展网络直播经济

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网红打卡点100个、正能量网红主播100名、千万级营销直播团队10个,并择优评选一批“网红直播带货达人”“网红乡村旅游推广大使”“网红直播美食推广大使”,并给予2万元/人的奖励。

聚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引进国内知名人力资源企业、BPO基地落户泸州,开展多层次合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和规模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建设补助。对新获批(备案)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建设补助。

发放创业就业补贴

对创新人才新创办实体企业的按照其投资额度、经营状况等指标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补贴。对首次在泸就业的创新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6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吸纳创新人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对象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1年到3年。

加大科研成果转化政策支持

对新引进的高级科研人才团队实施的,在我市转化的重大研究项目,给予科研经费资助,连续实施3年,累计资助最高1亿元。对在我市转化并成功投产的,按该成果转化新产品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用于加强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并对该成果研发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创新人才或团队第一研发人员给予奖励,连续实施3年,累计最高2000万元。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对符合条件引进创新人才创(领)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贷款金额1%的标准给予贴息补助,累计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人才提供“人才贷”服务,为其创业提供最高200万元为期3年的低利率信用贷款。

——人才住房保障提量工程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

对全职新引进的各类创新人才,按照人才分类可以免一定年限租金入住青年人才公寓,购买中心城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按人才分类在泸持续工作3年后可以一次性享受200万元/人、25万元/人、10万元/人的人才安居补助。

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创新人才及配偶使用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提取购房首付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方案》在人才住房保障中突出对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倾斜,同时,创新的提出按投资额多少将企业主纳入人才政策享受范围。

——创新人才储备提速工程

支持高端平台建设

大力引进创新人才培养高端平台,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给予300万元建设补助;对新创建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获批建设的天府实验室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对新创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补助。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支持扩大中高职院校招生,全市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5000人。鼓励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泸就业,对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泸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支持中高职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计划、招生、管理、教学、服务、就业等体系建设,对培训合格的,按取得证书等级给予每人最高7000元的补贴。

——文化生活宜居提升工程

打造消费新场景、活力区

在城市新区重点打造四大新型消费活力区,建设地标性城市文旅综合体,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建设沉浸式、体验式新场景。

在主城区打造100个“活力点位”,围绕主要商圈打造“活力一条街”,优先布局酒文化、文旅休闲、特色餐饮、活力秀场、街头咖啡、驻点弹唱等配套完善的年轻化娱乐休闲设施,培育城市消费新业态。

打造“安全、舒适、经济”为特色的“青年驿站”,3年内设立20处“青年驿站”,通过多种服务和赋能形式培育形成泸州“青年发展生态圈”。

打造“泸州”城市新名片

鼓励电影、影视剧、纪录片等以泸州为拍摄地,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体现城市形象和品味的影视、文艺作品,带红一批网红“打卡”地,对成功宣传泸州城市形象的,最高可给予制片团队200万元奖励。

——人才关心关爱提效工程

实施人才岗位激励

持续做好“酒城英才”考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按类别给予1—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为泸州做出特别巨大贡献的创新人才,经综合考评认定,最高可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

同时,对全职新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经认定3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提升人才服务能级

优化“天府英才B卡(酒城英才卡)”制度,进一步畅通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在医疗、交通、旅游、社保结转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为引进的创新人才,建立终身职业档案,在各区人社服务大厅设立人才就业创业服务专区,配备专员,根据人才档案“因人施策”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指导、职业培训、职业指南、职称办理等“菜单式”职业生涯全链条服务。(马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