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川人协发〔2019〕2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创建活动,引导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协会研究决定,在会员中开展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选树诚信服务标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窗口岗位或者直接为客户服务的一线员工、基层及中层管理者。
三、参评条件
(一)思想素质良好。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服务宗旨明确,服务态度端正,工作表现突出;能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本单位声誉和行业形象。
(二)业务技能出众。具备初级以上职业资质(资格、职称);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更新,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注重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推广;具有优秀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同事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恪守职业道德。能严格按照单位业务规范服务;服务过程热情周到、优质高效;服务工作无有效投诉。
(四)信守服务承诺。能及时、全面地履行义务,做到有诺必践;无失职和欺诈行为;所办结的各类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综合表现优秀。注重个人修养,言谈举止文明;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从事本行业工作,年度考核无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5年以上,被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2次以上者,可以申报诚信服务标兵;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3年以上,被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1次以上者,可以申报诚信服务先进个人。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10名诚信服务标兵、20名诚信服务先进个人。每个会员单位均可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协会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六、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照《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要求,真实填写报送参评人员及其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评名单并组织查验。
(三)综合评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初评、查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在协会网站、四川人才网等媒体公示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五)评定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名单,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评定出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四川人才》、协会网站等媒体上宣传报道。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加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工作经费由协会承担。
(二)联系人:张晓莉 028-86144550,15982234802
参评材料寄:610015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张晓莉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164145369@qq.com
附件:2019年度四川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标兵、诚信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2日